第四章 敷设电源母线、电力电缆及终端制作
一、密封式插接母线槽按制造厂家提供的成品考虑,定额仅含安装工作内容。 二、布放电力电缆、控制电缆不分结构形式与型号,均按电缆截面和芯数套用定额。 三、布放电力电缆定额包括1kV以下电缆终端头的处理,但未含10kV以下的电缆端头或中间头的制作安装;布放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除套用布放电力电缆定额子目外,还应套用10kV以下电缆端头的制作安装子目;1kV电力电缆终端头的制作安装定额用于原已敷设电缆的变更处理。 四、布放控制电缆定额含终端头及中间头的制作安装。 五、布放电力电缆定额不包括隔热层、保护层的制作、安装。 六、开挖路面及挖填电缆沟定额不包括地下、地上障碍物的处理,若需处理另行计算工、料、机消耗量。 七、本章拆除工程按人工定额乘以系数0.4计算。 |
第三节 布放电力电缆
工作内容:检验、搬运、量裁、布放、绑扎、卡固、穿管、穿洞、对线、剥保护层、压接铜或铝接线端子、包缠绝缘带、固定等。 注:1.定额项目中的“mm2 ”指电力电缆单芯相线截面积。 2.对于2芯电力电缆的布放,按单芯相应工日数乘以1.5系数。对于3芯及3+1芯电力电缆的布放,按单芯相应工日数乘以2;对于5芯电力电缆 的布放,按单芯相应工日数乘以2.5。 |